随着LED照明愈发受到关注,包括新参与企业和向海外发展业务在内,近年来韩国LED照明行业一直表现活跃,但现在则出现了重组迹象。
韩国FAWOO Technology于2011年3月以韩国Dongbu集团的Dongbu HiTek接收其业务的形式完成了合并。4月1日,FAWOO Technology的大股东由该公司CEO(当时)Yoo Young-ho变更为Dongbu HiTek,并在7月16日的定期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。公司名称也由FAWOO Technology变更为Dongbu Lightec,合并到了Dongbu集团旗下。新任代表董事由曾任韩国Dongbu CNI电子材料部门代表的Lee Jae-hyung就任。FAWOO Technology经营的LED照明产品“LumiDas”的产品名称将由Dongbu Lightec继续使用。
Dongbu HiTek是韩国著名的半导体代工商。收购FAWOO Technology后,该公司还将在7月收购韩国ALTI Semiconductor。该公司在涉足LED照明的同时,围绕LED相关产品还在构建垂直整合的体制。通过利用FAWOO Technology的现有工厂,达到短期内确保LED业务竞争力的目标。
FAWOO Technology设在日本的总进口经销商——日本FAWOO没有更名的预定,经营将继续维持现状。二级代理商Lumidas Japan和大塚商会等也将继续销售LED照明产品,不会特别针对销售体制等方面做大幅调整。
虽然有试用企业……
另一方面,向日本FAWOO投资,并以二级代理商身份销售FAWOO Technology的LED照明产品的日本AM于2011年7月6日停止了业务。目前正在由律师全权负责善后处理。经代理律师确认,该公司的负债约为8亿日元。
日本AM于2007年9月涉足LED照明业务。2009财年的销售额约为18.46亿日元,2010财年约为12.95亿日元。在这种情况下,2010年9月,该公司向经营LED照明产品和半导体生产检查装置的NOAH转让了部分LED照明产品销售业务以及员工。但是,日本AM与NOAH的业务合作已于2011年4月解除。
对于日本AM陷入业务停止境地的原因,代理律师表示,“FAWOO Technology的产品与有意采用LED照明产品的企业追求的规格存在差异,即使得到试验性采用,但实现不了最终的全面采用,这一点影响很大。库存不断增加也是导致经营恶化的一个原因”。
LED灯成为《电气用品安全法》新增的电气用品限制对象
在LED照明快速普及之际,2011年7月1日,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《关于修订电气用品安全法施行令的部分内容的政令》,追加了“LED灯”、“LED电灯器具”的《电气用品安全法》将于2012年7月1日实施。因此,过去买卖LED照明器具的企业需要向生产LED照明器具的企业确认其经营的LED照明器具是否符合《电气用品安全法》。而且,与普及之初相比,购置LED照明的企业对于LED照明也有了正确认识。
在这种背景下,海外的LED照明企业在向日本市场推出产品之时,要想令产品符合日本企业的需要,需要积累专业知识已经变得愈发重要。